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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罚制的根据——法人犯罪的两重性
作者姓名:张春
摘    要:在世界范围内,对法人犯罪的处罚主要有代罚制(仅处罚直接责任者)、转嫁制(处罚法人本身,不处罚直接责任者)和双罚制《既处罚犯罪的法人,叉处罚直接责任者),从各国的理论与实践看,惩治法人犯罪最有效的,首推双罚制。有些国家,开始时实行代罚制,而后转变为双罚制。如日本,1986年颁行的《烟草专卖法》第28条规定,种植烟草者,当其代理人、家属、同住者、雇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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