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立法起草渠道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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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计.拓宽立法起草渠道势在必行[J].公民导刊,2006(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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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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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通过“招标”方式接受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如期完成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此举在赢得普遍赞誉的同时,也促使我们从更深的层面思考立法起草的改革走向。法案的起草,既是立法的第一步,也是把守立法质量的第一关。现代法治意义上的立法,要求有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立法者”,要求有一个相对超然的起草者。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所致,政府及其部门控制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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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起草工作 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 物业管理条例 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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