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比喻在司法中的适用与原则——“半影”的得失与启示
作者姓名:郭春镇  张薇薇
作者单位:1. 厦门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 厦门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转型期积极权利的法律保障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十七批面上资助项目,第四批特别资助,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课题“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发达史”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比喻是司法裁判中一种重要的技艺,它能够弥补逻辑推理的不足、增加裁判的说服力和可接受性,但它的适用必须特别审慎。比喻在美国联邦法院推定隐私权的过程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但这种适用有得有失。其"得"体现在经由比喻推导出了隐私权;其"失"体现在论证过程的不甚严谨且造成高昂的机会成本。在司法裁判中运用比喻时,至少应考量历史与传统、现实与社会、远景与近景等因素,以期能够达成一个有效而合理地衔接过去与现在,既能满足现实需求,又有利于社会长期发展的开放性裁判。

关 键 词:比喻  隐私权  适用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