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控辩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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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方.试论控辩平等[J].人民检察,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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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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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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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中的控辩主体经历了由自然平等到不平等、又逐步通过对不平等的否定趋向于平等,这是诉讼权益双方不断抗争的结果。强调控辩平等对于优化刑事诉讼结构和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利于控辩平等的因素仍然很多,需要通过建立科学诉讼机制、改进审判制度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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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控辩平等 历史考察 实践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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