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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引用本文:吴坤埔,蒙瑞华.论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J].人民论坛,2011(1).
作者姓名:吴坤埔  蒙瑞华
作者单位:[1]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摘    要:再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再保险人是否应当享有保险代位权,学界素有争论。通过对现今世界各国保险法立法的梳理,以及对再保险人是否有代位求偿权之肯定说、否定说各理由的分析后得出,再保险人应当享有代位求偿权。实践中,可通过再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再保险代位权予以明确。

关 键 词:再保险制度  代位求偿权  责任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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