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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摘    要:浙江:首次对行贿人发出禁止令靠行贿建筑工程主管人来获得中标资格的建筑工程承包人邱来方,前不久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邱来方同时还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承包建筑工程的活动。行贿人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承包建筑工程活动,这在浙江省尚属首例。同时该院刑事审判庭朱庭长还表示,今后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同时宣告禁止令,比如挪用资金的,要禁止其从事经济管理及与财会相关的职务活动;行贿工程主管人的,要禁止其从事投标承包活动等等。

关 键 词:建筑工程承包  缓刑考验  禁止令  行贿人  浙江省  主管人  经济管理  刑事审判庭  行贿罪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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