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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巨款丢了要赔偿
引用本文:曹丽娟.捡来巨款丢了要赔偿[J].党建文汇,2007(6):37-37.
作者姓名:曹丽娟
摘    要:2006年2月21日,河南省禹州市某初中学生张某(15岁)和胡某(14岁)放学后结伴回家,途中他们捡到1万元现金。二人经商量后,决定各拿500元零花,将剩余9000元埋藏一隐蔽处。三天后,二人发现所藏之款不翼而飞。2006年3月,失主王某听说此事,找到张某、

关 键 词:赔偿  初中学生  禹州市  河南省  张某  回家  现金  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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