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我市重要河道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1]15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以下简称河道划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河道划界工作的重要性(一)河道划界是依法管理河道的重要基础。开展河道划界工作,有利于明确具体河段管理主体及责任,有利于防洪工程安全运行和河道行洪、输水安全管理,有利于维护河流健康生态、促进人水和谐,有利于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使河道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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