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显著优势进行了总结。在四中全会《决定》总结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中,被列在第一位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这个首位的优势,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论断的延伸和拓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理念,建立和不断完善了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特色的政治制度。我们可以从理论、实践以及现实三个维度认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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