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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与新闻作品的权利保护
引用本文:张大昕.著作权法与新闻作品的权利保护[J].城市党报研究,2002(1).
作者姓名:张大昕
作者单位:新华社办公厅 研究员
摘    要:著作权法(即版权法)是确认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某些特殊权利,规定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制定著作权法,建立著作权保护制度,从法律上保证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也保护了为作品的发表与传播付出创造性劳动的传播者的合法权益。我国1990年制定的《著作权法》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主要法律渊源。新闻出版业与著作权法有密切关系。新闻媒体及其成员是新闻产品的生产者,同时也是新闻产品的传播者。新闻产品传播过程中,作者、传播者及社会受众相互发生密切社会联系和利益关系。为了维护作者、传播使用者及公众之间利益平衡,调动广大作者创作的积极性,著作权法不断调整三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规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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