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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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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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函[2012]16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海洋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二、江苏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区位优势独特。全省海洋资源丰富,海域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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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洋功能区划 江苏省 国务院 海洋保护 人民政府 海域资源 填海 批复 海域使用 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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