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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国函2012]18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洋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 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二、海南是我国唯一的热带海洋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战略地位重要。全省管辖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环境优越,海洋生态系统多样。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关 键 词:海洋功能区划  海南省  国务院  海洋开发  人民政府  填海  海域资源  批复  海域使用  海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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