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拘、错捕、错判:“三错”让他损失数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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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亚生 蔡美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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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公安局错拘、检察院错捕、一审法院错判而使无辜者蒙冤长达813天,近400万元投资血本无归,数百万元产品大量流失,一个富裕大户变成负债大户。5月20日,原南京恒鲜公司蒿子圩养殖场场长邓永利愤怒地告诉记者,准备向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琅琊区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并要求“两院”在滁州市及南京市新闻媒体上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回首那段炼狱的经历,邓永利至今仍浑身发寒,胆颤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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