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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参加党组织活动该不该付误工报酬 ? 大同读者李红问:近年来,我们发现部分农村党支部,尤其是偏远贫困山区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活动时,按每天误工多少折算付给党员报酬,少则每天五六元,多则一二十元。如果不给报酬或报酬太低,党组织活动就无法正常开展。这一做法,符合党章规定吗 ?  本刊编辑部答: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给报酬的做法是错误的。首先,它违背了党章的规定。参加党的生活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履行的义务之一,共产党员应无条件遵守和履行党章的规定,这种义务行为不能计报酬。其次,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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