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引入司法公证是个创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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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文钊.村委会选举引入司法公证是个创举[J].山东人大工作,2009(1):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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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文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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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件回放:在日前举行的陕西高陵县药惠乡东樊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上,村民发现,该县公证处派出的两名公证员出现在选举现场,并对选举程序的执行情况、选举的检票、验票、计票环节进行监督和公证(据2008年11月24日《人民日报》)。针对村委会选举引入司法公证这一现象,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和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应平分别发表了不同看法,现将二者观点刊登如下,供读者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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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委会选举 司法公证 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大会 《人民日报》 执行情况 选举程序 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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