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改革开放之后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对于我国人权状况提升和对法制健全的维护起到了关键作用,律师行业以其专业性和突出作用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国对律师执业权利及权利保障规定的不足,制约了律师在社会生活中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这一点在刑事诉讼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律师刑事豁免权立法上的欠缺,使得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刑事追究。虽然2008年新修订的律师法的出台,填补了立法方面的空白,第37条的规定对于律师刑事豁免权的建立和完善具有积极的意义,加快了完善律师制度的步伐,保障律师更加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为我国法治建设打开了新的局面。但新法颁布之后得到了广泛认可,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不足之处,特别是近期出现的李庄案,更体现了我国辩护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