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吉政办发[2012]17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已经省政府2012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省政府领导把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明确责任人、具体任务事项和完成时限,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并通过网络督查管理系统对各项任务实施动态跟踪,确保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推进吉林振兴发展迈出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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