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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治和谐社会的积极探索——南京市江宁区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引用本文: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 建立法治和谐社会的积极探索——南京市江宁区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9, 0(1)
作者姓名: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北京,100089
摘    要:一、以法治社会指标体系为龙头:地方法制建设的一种探索 国务院于2004年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10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自此,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和任务,就是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一目标转化为现实,兑现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其中,市县两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急中之急、难中之难和重中之重.鉴于此,国务院于2008年6月18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市县政府的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地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关 键 词:依法行政  法治理念  法制建设  法治社会  江宁区  积极探索  指标体系  法治建设  南京市  基本经验  

An Active Quest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monious Law-Based Society
CNSA Research Group. An Active Quest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monious Law-Based Society[J].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2009, 0(1)
Authors:CNSA Research Group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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