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负担案件的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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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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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以来,塔城地区两级法院受理的涉农负担案件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其中因农民不交提留、集资和承包合同款等而由村委会提起诉讼的案件占多数。从案件的具体事实来看,引发纠纷的农民负担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依法应由农民承担的合法负担,另一类是违法要求农民承担的不合法负担。第一类案件主要是因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农民应承担的五种负担。(即: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承担村提留,乡统筹;依法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和基金)所适用的条件和标准理解、掌握不同而引发的。此种案件,提起诉讼的主体可分两种:一种是农民对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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