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森林法》修改之我见
作者姓名:
宋晓丹
作者单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
摘 要:
随着生态保护理念的深入人心,人们逐渐认识到森林资源除具备显著的经济价值以外,还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和社会价值。由于我国现行《森林法》是在以实现资源经济效益为价值取向的背景下制订的,必然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价值为己任,《森林法》已经不能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本文指出《森林法》必须完成功能和制度内容的双重转变。
关 键 词:
森林法
修改
建议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