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公众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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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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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沱江污染、松花江污染、北江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接连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生态和环境是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社会敏感问题。保护生态和环境,需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其中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是,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一直没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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