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要贯彻综合治理精神直接为保护和促进生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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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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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应是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工作的根本任务。我院自建立经济审判庭以来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537件,审结1397件,裁决争议标的金额3亿余元。我们在办理这些案件中,不是就案办案,孤立办案,而是始终贯彻综合治理的精神,把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对那些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矛盾激化,有碍生产秩序的经济纠纷案件,从维护安定团结和齐心搞好生产的大局出发,力求通过审判活动,缓解矛盾,将导致激化的苗头消灭在孕育时期,以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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