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素质是律师执业的必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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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智.良好的素质是律师执业的必备条件[J].律师世界,19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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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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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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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是我国律师制度的重大进步,它对规范和引导律师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与1980年颁布的《律师暂行条例》相比,对律师基本条件和要求作了更明确、更具体、更科学的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一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作为象征正义的社会特殊群体,肩负着保障执法公正,促进民主法制进步的神圣使命。因而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很强的政治辩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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