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作为执法检查的主体--兼与彦中文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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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必耀.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作为执法检查的主体--兼与彦中文同志商榷[J].人大建设,2002(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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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必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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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彦中文同志的文章《人大专门委员会不宜作为执法检查的主体》(以下简称彦文)指出,宪法和法律将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定位为“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人大专门委员会不具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职权.不宜作为执法检查的主体。笔者认为,彦文值得商榷,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作为执法检查的主体。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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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专门委员会 执法检查主体 彦中文 人大代表 代表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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