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政
摘    要:北京:超1/3村民代表联名可罢村官日前,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修订草案在“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基础上,新增“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提出罢免村官,为启动罢免程序降低了门槛。针对北京农居混杂、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现状,修订草案规定“本村农转居但仍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且未参加居委会选举,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参选。

关 键 词:村民代表会议  《选举办法》  新政  修订草案  罢免程序  村民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  城市化进程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