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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美国财产法中的联合所有制度——兼评其与中国共有制度的比较
引用本文:董春华.试论美国财产法中的联合所有制度——兼评其与中国共有制度的比较[J].法学杂志,2010(7).
作者姓名:董春华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    要:有着悠久历史的联合所有制度是美国财产法中的重要制度,尽管它在美国建国初期遭到激烈批判,它依然在财产法中占有一席之地。与早期法律不同的是,美国各州要求设立联合所有必须明示,否则推定为设立共同所有。在联合所有人关系有变或其他情形时,联合所有的阻断是必要的,其中单方阻断联合所有争议最大,法律界对此并未达成一致。联合所有制度给人们带来困惑,但也避免财产进入继承程序从而节约成本,它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关 键 词:财产法  联合所有  阻断

On The Joint Ownership Systems In American Financi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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