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中的既判力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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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永梅. 中国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中的既判力问题研究[J]. 法学杂志, 2010, 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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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永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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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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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决是否具有既判力或者属于"终局性判决"是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焦点所在。既判力要求纠纷当事人和其他法院对判决不能再起争执效力以维护法律秩序稳定。香港法院应当尊重中国内地法律文化,将既判力理解为并非绝对不可变更的判决,内地应当完善再审制度,实现两法域之间司法权的尊重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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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既判力 判决承认与执行 终局性判决 |
Research About The Adjudged Effect Problems For System Of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Judg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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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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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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