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人本主义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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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少伟. 权利的人本主义解释[J]. 法学杂志, 2010,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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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少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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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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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人为本意味着个人主体性的凸显以及对于他人主体性的尊重。个人对其利益的追求促使人们积极地改变社会,而权利是个人利益正当化的依据和体现,是利益的法律性表述。社会正义的实现与社会和谐的保障依然离不开个人权利的昌明和社会权对弱者的保护。权利观念中渗透着个人主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现出法律对于"自尊并尊人"和"互为主体"观念的保护。以人为本实现的基础就是法律的现代化,要实现法律现代化就必须重视现代法律文化系统的建构,而现代法律文化系统的根基就是权利意识和国家对权利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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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权利 利益 交互主体 社会正义 现代法律文化 |
Humanistic Explanation About Civil Ri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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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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