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下秩序重建:论名人代言责任是一种新型的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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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恩钱 张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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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325035;;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浙江湖州3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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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风险社会"是一种普遍性的风险文化,新制度安排的契机,核心在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共担、个人分担有机结合的风险治理。名人代言责任以之为理论基础,遗传传统侵权责任法基因中变异生成具有二重性的新型侵权责任。它的稳定性依赖于名人代言侵权责任的实现路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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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险社会 名人代言责任 二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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