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会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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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会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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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 政府采购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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