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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我们的教育该吃“药”了
引用本文:刘瑜.“药家鑫案”:我们的教育该吃“药”了[J].民主与法制,2011(16):50-51.
作者姓名:刘瑜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药家鑫继续上诉,审判结果似乎扑朔迷离。抛开案件的结局不说,药家鑫留给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和社会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的时间去反思。

关 键 词:家庭教育  “药”  中级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  校园教育  西安市  被告人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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