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我们的教育该吃“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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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瑜.“药家鑫案”:我们的教育该吃“药”了[J].民主与法制,2011(16):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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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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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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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药家鑫继续上诉,审判结果似乎扑朔迷离。抛开案件的结局不说,药家鑫留给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和社会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的时间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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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教育 “药” 中级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 校园教育 西安市 被告人 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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