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药家鑫案”:我们的教育该吃“药”了
作者姓名:刘瑜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药家鑫继续上诉,审判结果似乎扑朔迷离。抛开案件的结局不说,药家鑫留给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和社会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的时间去反思。

关 键 词:家庭教育  “药”  中级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  校园教育  西安市  被告人  死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