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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频繁更换农村基层领导
引用本文:景春华.不宜频繁更换农村基层领导[J].小康,2006(5):17-17.
作者姓名:景春华
作者单位:全国十届人大代表、承德市市长
摘    要:将“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使之与县、乡任期同步。

关 键 词:基层领导  村民委员会  农村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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