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语境下中国商法和经济法的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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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法兵 郭双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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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长沙,410205;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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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WTO语境下构建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重新定位商法和经济法的功能尤为重要。商法之功能在于对市场交易关系进行个别调整;经济法的功能在于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整体调整。商法侧重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创设;经济法着重从外部维持这种市场秩序。商法与经济法的协调发展才能保障社会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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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商法 经济法 功能定位 |
文章编号: | 1004-3160(2005)04-006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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