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补钱不要补休”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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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保.“要补钱不要补休”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J].就业与保障,2010(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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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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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保:我在一饭店工作,节日也要上班,新年、春节等重大节日,很多家庭来这里聚餐,我们往往比平常更忙。我是店里的小头目,常被饭店经理安排为节日前台的带班,几年的年夜饭我都是在店里吃的。今年国庆节,放了三天假,我又带了三天班。眼见放假来这里聚餐的家庭我很羡慕。想到放假的兄弟姐妹,回家与父母团聚,我很内疚,可为了工作又有啥法子呢。我因工作丧失了重大节日与亲人团聚的时机,店里总应当补钱吧。但老板总是以“补休”来打发,节日过后给补几天休假了事。法定假日不休.我想请问:能以“补休”、“串休”来代替加班费吗?我“要补钱不要-tl、休’’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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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补休 法律 主张 兄弟姐妹 法定假日 节日 年夜饭 国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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