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认定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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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登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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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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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雇佣劳动形式。除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的雇佣工外,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与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的雇佣劳动也越来越多。由于雇佣劳动方式的广泛存在,雇工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案例也不断地见诸于审判实务。鉴于民法通则对此尚无明文规定,近年来,不少学者对此作过探讨,提出的雇工因执行职务致人损害雇主应负赔偿责任的主张,已为理论界和司法实务所接受。根据这一观点,雇主只对雇工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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