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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与徐建同志商榷
作者姓名:郭锋
摘    要:<正> 法人能否犯罪?这是一个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际价值的问题。徐建同志的《法人不会犯罪吗?》(以下简称徐文,见《法学季刊》八二年第三期)一文,对此作了肯定的论证。读徐文,得益非浅,然而对徐文所持观点却不敢苟同。笔者认为,犯罪行为总系犯罪主体所为,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是解决法人能否犯罪的关键。本文从此出发,谈点个人浅见,与徐建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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