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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继承看继承法的完善继承实务与立法系列研究之四
作者姓名: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继承实务与立法课题组
作者单位: 
摘    要:一、身份继承的回归?——《继承法》与《公司法》等法律的冲突(一)从身份继承到财产继承——继承范围的历史沿革“继承”的拉丁文为“hereditas”或“successio”.本意是“接受财产”或“延续”、“承嗣”,罗马法中则指就某种法律关系续取被继承人的地位,

关 键 词:《继承法》  《公司法》  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  法系  实务  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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