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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包造成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摘    要:大连市某文化培训学校丛明问: 我校伙食科有一个食品加工车间,过去仅生产一些糕点等食品供应校内员工。1994年初,该车间的维修工人赵某提出要个人承包,对外营业。学校考虑到采取内部承包的方式,不但可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而且有利于完善管理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加学校收入,因此,同意了赵某的请求,并与他签订了为期5年的承包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赵某除每年上缴承包费用外,还应自筹资金改造车间设备和环境,并特别规定不得转包他人。合同签订后,赵某背着学校与某私营企业经理单某达成口头协议,由单某投资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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