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司法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规则设计,赋予股东平等地位是其遵循私权主体平等原则的首要之意。股东平等原则之要义有二:其一,依股份多寡,少数服从多数;其二,多数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力压制小股东。两者不可偏废,方足体现股份民主精神。而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律制度中,贯彻股东平等原则主要是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数额作为衡量标准,实行按比例的平等。故而,股东平等原则便简单地异化为股份平等原则,即所谓“一股一表决权”,相应地,公司的议决方式便采取了资本多数决原则。在理论上,股东的意志体现和股东大会的权力基础固无问题,但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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