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废止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从北京市某区的一起劳动工伤事故评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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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贤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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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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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个案评析,提出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有违法理,增耗社会有限资源,增加了劳动者通过公力救济的成本,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是劳动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应当废止,完全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是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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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 废止 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程序 法理 违法 劳动体制 动工 改革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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