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触犯五种罪四川社保腐败大案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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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华,李林,陈菊华.六人触犯五种罪四川社保腐败大案尘埃落定[J].法庭内外,2007(9):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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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华 李林 陈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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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5月31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两位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养老保险科科长.医保科科长等6人涉案400余万元,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故意毁坏凭证及单位受贿一案,经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翠屏区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有罪判决。至此,这起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四川社保腐败大案”尘埃落定。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审法院认定,张晓林触犯5个罪名,分别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罚金10万元。
社保局原副局长王志坤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翠屏区社保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5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也纷纷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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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尘埃落定 四川省 社保 大案 腐败 私分国有资产罪 单位受贿罪 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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