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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现代国际法
作者姓名:杨丽艳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系
摘    要:东盟成立于1967年,作为一个区域性组织,它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此同时,对现代国际法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对其深入研究,一方面有助于了解东盟(中国于97年2月27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国东盟联合委员会),以便更有效地在其法律规范内与其交往;另一方面,东盟是中国的近邻,与中国在文化、历史、地理、民族和经济贸易等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的卓有成效的表现可作为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借鉴,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协调合作和发展.同时,也可进一步地体现发展中国家对现代国际法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一、东盟一体化进程与现代国际法一体化,有人认为就是一统.笔者认为,一体化是一种超越国界的国际组织主持进行的具有法律形式特征或某些超国家因素的以经济一统为主的多方面行动.当前一体化运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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