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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新规:违法建设不能拆除将被没收
摘 要:
本刊讯(记者赵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发布了《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按期拆除的违法建设,将不予罚款;逾期不拆除的,要强制拆除;不能拆除的,要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依照指导意见,凡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均属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行为分两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罚款时要具体区分两种情形。
关 键 词:
违法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指导意见
拆除
改正措施
城乡规划
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
罚款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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