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事为合同类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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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育红.中国领事为合同类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探析[J].中国公证,2006(9):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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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育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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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外交部领事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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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切国际经济交往均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内容。合同是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贸易活动的不断拓展而出现的.并且是该交往和活动从依靠习惯调整变为依据法律调整的产物。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由于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化.合同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计划经济时期的合同外,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中外贸易的高速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中国法律规章中的合同进入了一个注重当事人意志、与国际接轨、强调严密性的新阶段,并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并根据国际惯例,中国领事的职务应当包括:为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合同类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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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境内 领事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文书 《合同法》 国际经济交往 计划经济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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