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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首例流浪汉维权获赔6.2万元
引用本文:张思思.湖北省首例流浪汉维权获赔6.2万元[J].中国民政,2007(5):36-36.
作者姓名:张思思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摘    要:最近,我们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遇到件难以解决的问题:当事人在不能出具户口簿时,登记员告知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得到的回复:“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今后不再出具那种不贴照片,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去行骗的户籍证明。现在

关 键 词:户籍证明  江苏省公安厅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婚姻登记  不法分子  户口簿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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