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程序”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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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连喜.强化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程序”制度化规范化[J].党课,2020(4):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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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连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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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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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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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前置程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的建设 决策程序 国有企业党委 董事会 规范化 经理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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