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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使物 不为物使
引用本文:阚平.君子使物 不为物使[J].党课,2020(1):68-69.
作者姓名:阚平
摘    要:贪一分公款,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是去一片人心。“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三国时期,谢承在《后汉书》中记载:“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无独有偶,南宋文学家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也有记载:“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尝为博守者,不得其名,其人极廉介……又京递至,发缄视之。中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

关 键 词:竹坡诗话  周紫芝  《后汉书》  三国时期  官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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