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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
摘    要:<正>法[2020]55号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总工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新要求,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关 键 词:中华全国总工会  劳动争议  多元化解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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