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启示
作者姓名:陈富深  程安每  赵建纲
作者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摘    要: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了法律监着制约机制,也为深化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启示之一: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必须处于中心和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运作方式上看,是公检法机关内部的自律性的工作制度,但实行这项制度直接关系到执法、司法活动的改善,涉及到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人大应把监督实行这项制度纳入自己的工作任务。人大不仅是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倡导者,也应是推进这项工作开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监督者。错案责任追究制涉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